数字电视发展面临四大症结
文章出处:《大众科技报》 发布时间:2005-04-05
目前有关机构对有线电视用户的数字电视消费行为调查结果显示,数字电视发展面临着以下四大问题:首先是节目内容瓶颈,缺少节目源是制约数字电视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老百姓在乎的不是什么新技术,而是能看到什么内容。事实上内容已经成为我国数字电视发展的最大瓶颈。北京传媒大学黄升民教授认为,在内容为王的信息时代,节目源确实制约着用户开发,制约我国数字电视的发展。数字电视与观众的互动,用户可自由选择的节目将令收费服务开始普及,但是没有新颖、适用性的节目内容,即使功能再强大的数字电视终端产品和网络设备也不可能得到观众的青睐。
其次是统一的国家标准尚未全面出台,数字电视发展过程中,尤为重要的是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掌握和对核心器件标准的制订。目前国际上已形成了以美国ATSC和欧洲DVB为代表的两大企业联盟组织,分别制订了代表各自利益的数字电视标准,并在世界各地强力推广。但我国目前数字电视尚无统一的国家标准。因此,要避免像VCD、DVD那样缴纳专利费,就必须加快有关国家标准的制订,才能不受制于人,我国的数字电视才能走自己的路,从而改变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命运。
面对国内数字电视节目呼之欲出的现实,国内环境的建设亟待改善。目前的情况是:在数字电视蕴含的诱人商机和国内广大市场需求的背后,缺乏国家标准的指导,所以建立统一的“游戏规则”迫在眉睫。但截至目前,我国的数字电视系统最终采用什么样的制式,尚未确定下来。如果数字电视要推广欧洲标准,则意味着标准在别人手中,要向别人缴纳费用,那会导致我国数字电视产业重蹈VCD、DVD的覆辙,大部分利益都被国外企业攫取,因此,我国彩电业界反对采用欧洲DVB标准的声音非常强烈。即使丧失短期利益也要推行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标准,从长远来看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第三是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数字电视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很长的产业链,涉及到很多部门的利益。国家广电总局、运营商和厂商间各个环节的利益分配问题也是一个难点,假如分配不好,整个体制都会出现问题。
在标准的制订工作中,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应加强合作,有些方面还需要协调和沟通。另外,产业界希望国家广电总局在制订传输方案、信号格式标准、确定具体指标时能够多征求企业意见,这涉及到今后大量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和规模生产的可能性。
最后是收费问题,在前面已经提到的,在数字电视的普及过程中,机顶盒的投入费用由谁来负担的问题。还要认识到数字电视不等于收费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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